醫院抗震加固
醫院抗震加固為使現有建設工程達到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,所采取的增強強度、提高延性、加強整體性和改善傳力途徑等措施。
主要包括兩方面:1)地震作用下結構構件的抗震驗算不符合要求;2)結構的布置、連接構造、整體性等不符合抗震構造措施要求。不同結構體系,不同結構型式的建筑,應采取有針對性的抗震加固方法和措施。
多層砌體房屋:
房屋抗震承載力不滿足要求時,宜選擇下列加固方法:
1.拆砌或增設抗震墻:對局部的強度過低的原墻體可拆除重砌;重砌和增設抗震墻的結構材料宜采用與原結構相同的磚或砌塊,也可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。
2.修補和灌漿:對已開裂的墻體,可采用壓力灌漿修補,對砌筑砂漿飽滿度差且砌筑砂漿強度等級偏低的墻體,可用滿墻灌漿加固。
修補后墻體的剛度和抗震能力,可按原砌筑砂漿強度等級計算;滿墻灌漿加固后的墻體,可按原砌筑砂漿強度等級提高一級計算。
3.面層或板墻加固: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采用水泥砂漿面層、鋼筋網砂漿面層、鋼絞線網—聚合物砂漿面層或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墻加固。
4.外加柱加固:在墻體交接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加固。外加柱應與圈梁、拉桿連成整體,或與現澆鋼筋混凝土樓、屋蓋可靠連接。
5.包角或鑲邊加固:在柱、墻角或門窗洞邊用型鋼或鋼筋混凝土包角或鑲邊;柱、墻垛還可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套加固。
6.支撐或支架加固:對剛廈差的房屋,可增設型鋼或鋼筋混凝土支撐或支架加固。
房屋的整體性不滿足要求時,應選擇下列加固方法:
1.當墻體布置在乎面內不閉合時,可增設墻段或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形成閉合。
2.當縱橫墻連接較差時,可采用鋼拉桿、長錨桿、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。
3.樓、屋蓋構件支承長度不滿足要求時,可增設托梁或采取增強樓、屋蓋整體性等的措施;對腐蝕變質的構件應更換;對無下弦的人字屋架應增設下弦拉桿。
4.當構造柱或芯柱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,應增設外加柱;當墻體采用雙面鋼筋網砂漿面層或鋼筋混凝土板墻加固,且在墻體交接處增設相互可靠拉結的配筋加強帶時,可不另設構造柱。
5.當圈梁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,應增設圈梁;外墻圈梁宜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,內墻圈梁可用鋼拉桿或在進深梁端加錨桿代替;當采用雙面鋼筋網砂漿面層或鋼筋混凝土板墻加固,且在上下兩端增設配筋加強帶時,可不另設圈梁。
6 當預制樓、屋蓋不滿足抗震鑒定要求時,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現澆層或增設托梁加固樓、屋蓋.
對房屋中易倒塌的部位,宜選擇下列加固方法:
1.窗間墻寬度過小或抗震能力不滿足要求時,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鋼筋網砂漿面層、板墻等加固。
2.支承大梁等的墻段抗震能力不滿足要求時,可增設砌體柱、組合柱、鋼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鋼筋網砂漿面層、板墻加固。
3.支承懸挑構件的墻體不符合鑒定要求時,宜在懸挑構件端部增設鋼筋混凝土柱或砌體組合柱加固,并對懸挑構件進行復核。
4.隔墻無拉結或拉結不牢,可采用鑲邊、埋設鋼夾套、錨筋或鋼拉桿加固;當隔墻過長、過高時,可采用鋼筋網砂漿面層進行加固。
5.出屋面的樓梯間、電梯間和水箱間不符合鑒定要求時,可采用面層或外加柱加固,其上部應與屋蓋構件有可靠連接,下部應與主體結構的加固措施相連。
6.出屋面的煙囪、無拉結女兒墻、門臉等超過規定的高度時,宜拆除、降低高度或采用型鋼、鋼拉桿加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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